2023吉首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如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一、录取
1、总成绩计算方法
(1)学术型硕士按下列规则计算总成绩:
初试成绩占60% 、复试成绩占40% 。其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占总成绩5% 、专业课笔试占总成绩10% 、综合面试占总成绩25% ,其计算方式如下:
初试折合百分制成绩(A)=初试总成绩÷5(或3),其满分为500分成绩除以5,初试满分为300分成绩除以3;
复试成绩(B)=外语能力测试成绩×5% +专业课笔试成绩×10% +综合面试成绩×25% ;
总成绩=A×60% +B。
(2)专业型硕士按下列规则计算总成绩:
初试成绩占50% ,复试成绩占50% 。其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以及学院设立专业技能等复试内容,(其中,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旅游管理、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占复试成绩比例不低于10% )。具体复试内容及复试成绩构成比例由学院确定。
2、录取规则
(1)专业课笔试、加试科目笔试、综合面试、专业技能中任一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原则上60分为合格);如没有完整参加各个环节的复试,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舞弊者,取消复试成绩,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总成绩为考生是否录取的基本依据,各学院应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先按总成绩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剩余指标由调剂生按总成绩排名进行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初试成绩、统考科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4)有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者,在本学科内按总成绩顺延递补拟录取;如该学科内无递补人员,则由校招生领导小组将其招生计划进行相应调整,进行递补拟录取。
(5)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发送拟录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须在通知发送后的24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其他情况
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拟录取资格:
(1)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2)报考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被录取后,应按调档函规定的时间转入个人人事档案,逾期不能转入档案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3)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6)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且无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的,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信息公开
1、各学院必须提前公布复试实施细则、复试人员名单、调剂条件及缺额数量。本着“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制度。
2、我校将对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等信息在研究生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同时进行说明。
3、招生单位调剂工作具体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调剂录取名单等信息。复试和拟录取名单,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等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应说明。
4、学校发布的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