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宝鸡文理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如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一、复试成绩计算标准
1.复试总成绩满分为500分。考生最后成绩=初试总分×60% +复试总分×40% 。
2.复试不合格。
(1)跨专业或同等学力加试主干课程两门单科成绩有低于60分。
(2)复试5个部分成绩中有任一部分低于60分。
(3)在2023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包括初试及复试)中发现有作弊及严重违规情况的。
出现以上情况之一的,均视为复试不合格。
3.考生复试的各项成绩由学院汇总,参加不同复试批次人员分别计算和排名,复试不合格人员不予以排名。
二、录取
(一)录取原则。严格执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1.各学院根据各学科(专业)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总分、初试外国语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5个部分成绩中任一部分低于60分、任意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各学院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计划。
2.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对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录取。
3.经确认不符合学科专业报考规定的考生,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经学院审查后一律不予录取。
(二)初录。初步录取时分为拟录取和递补录取两种状态。前者表明考生复试通过,决定拟录取;后者表明考生处于递补状态,只有排在前面的拟录取考生放弃后才有机会进行依次递补,由递补录取转为拟录取后再办理相关手续。递补考生也可进行校内或校外的调剂工作。处于递补状态的考生选择是否调剂或继续等待转为拟录取考生完全由考生自己决定。
(三)拟录取与公示。复试成绩应在考生参加复试后当天内当面给出,学院计算总分后由高到低排名,由研究生院审查无误后于次日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无误后确定分专业拟录取考生,及时发送拟录取通知,接到拟录取通知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拟录取,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并依次递补。
整个拟录取过程结束后,研究生院打印全校拟录取名单,再次审核无误后报主管校长签字、盖章后,交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予以网上公示,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录取。经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人员通过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确定为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并由学校按照录取名单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五)调档。我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的同时向录取考生发放调档函,考生本人人事档案应在规定时间前寄往或送达本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