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呼伦贝尔学院考研调剂要求已经公布,复试调剂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调剂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一、调剂
(一)变更报考院系所或专业即为调剂。调剂名额严格按照学校审定核准的各专业招生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确定。
(二)调剂政策
1.调剂考生须符合教育部调剂政策和学校各专业基本报考条件(详见呼伦贝尔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yjs.hlbec.edu.cn/info/1045/1103.htm)。
2.调剂考生须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内蒙古自治区相关规定进行调剂。
3.单科成绩、总分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二区《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申请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即申请调入专业代码前两位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前两位一致),优先考虑相同专业的调剂。
5.初试统考科目与申请调入专业初试统考科目相同,自命题科目考试内容相同或相近。英语一与英语二视为同一科目。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复试内容及合格要求与普通考生一致。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8.每位调剂考生同一批次调剂只能选报我校一个专业或方向(有研究方向的须选择研究方向),多报视为无效报名。
9.申请调剂考生不接受复试通知或接受复试通知后放弃复试者,我校将不再接受该生后续所有调剂申请。
10.所有调剂专业及缺额数最终以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
(三)调剂考生志愿确定
对符合上述政策的考生,在申请调剂专业下按考生初试总成绩排序,按比例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名单。
二、总成绩计算办法
(一)复试总成绩为专业课理论笔试、综合素质面试二项成绩之和。
(二)入学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以百分制形式计算表达: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A)×60% +(复试总成绩÷2)×40%
旅游管理硕士 A 值为 3,教育硕士 A 值为 5。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 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享受在初试成绩基础上加10分的政策照顾。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享受在初试成绩基础上加10分的政策照顾。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享受在初试成绩基础上加10分的政策照顾,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