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湖南理工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如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一、综合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综合总成绩的计算办法为:综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60% +复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40% 。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25% +综合面试成绩×50%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25% (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除外)。
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考生的复试总成绩为:复试总成绩=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20% +专业课笔试成绩×45% +综合面试成绩×25%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10% 。
二、录取规则
1.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为合格分)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4.在资格审查、复试等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在考试过程中舞弊者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5.综合总成绩为考生能否被录取的基本依据,各学院应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先按综合总成绩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剩余指标由调剂考生按综合总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进行录取。若综合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初试成绩、统考科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6.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发送待录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须在通知发送后的24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7.4月20日24时前如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空出的招生计划由相关招生学院按照本学院公布的复试录取方案执行。4月21日零时以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整后进行调剂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