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天津农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如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一、录取总成绩计算
1.初试满分500分的,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60%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 。
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折算成百分制)×60% +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40% ,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2.初试满分300分的,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 。
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折算成百分制)×50% +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50% ,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二、录取规则
各专业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后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考生按总成绩排序优先录取。在总成绩相同情形下,依次比较如下成绩项:复试成绩总分,初试成绩总分,初试业务课二成绩,初试业务课一成绩,初试外国语科成绩。经上述排序成绩仍相同的考生,由二级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形成关于上述考生排名的书面意见,报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三、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况
1.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3.复试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在录取通知书所述报到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8.其他不符合录取规定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