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如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录取办法
(一)各学院在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本学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综合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品德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确定本学院各专业建议录取名单。
(二)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在招生计划内(区分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计划)依次录取(“少干计划”及“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排名单列)。其中,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权重一般为30% -50% 。如考生总成绩完全相同而招生计划有限,则比较初试总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如初试总成绩再相同,则比较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如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再相同,则由学院再次组织复试,复试成绩高者被录取。
(三)各学院根据考生总成绩的高低,将候补录取考生按先后顺序排列,以便在建议录取考生放弃建议录取资格或招生计划动态调整时按序补录。
特别说明:候补录取具有不确定性,考生应自愿和慎重对待候补录取资格。因考生选择候补录取而导致丧失调剂机会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补录时,若排序靠前的候补考生在研招网状态为已接受待录取,学校将跳过该生顺次录取紧随其后的候补考生。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2.公共管理、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专业学位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60分以下)者;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人事档案或《定向就业研究生培养就业合同》审查不合格者;
5.体检或心理测试不合格者。
(五)对已接受我校待录取的考生,我校一律不予解除锁定。
(六)被录取的新生(推免生除外)因工作需要,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年限一般为1年。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及期满入学按照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