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新乡医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如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一、拟录取成绩加权计算
各学院拟录取成绩加权计算公式(管理类联考除外):
拟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0.6+复试成绩×0.4
管理类联考拟录取成绩加权计算公式:
拟录取成绩=初试成绩÷3×0.6+复试成绩×0.4
二、复试内容及分值
复试由各培养单位组织开展,满分100分。复试主要是考核考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评判思维能力、举止和语言表达能力、人文素养、心理素质等,实行百分制计分,包括专业知识、英语能力、综合素质。具体各项分值及复试内容见下表。
复试项目 | 分值 | 复试内容 |
专业知识 | 40 | 各学科专业知识 |
英语能力 | 30 | 英语交流能力、翻译水平 |
综合素质 | 30 | 具体考查内容、形式由各培养单位制定 |
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三、拟录取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在拟录取成绩、体检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基础上,由各培养单位提出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批准拟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各培养单位可不予录取。我校将通过在复试过程中考核、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必要时赴考生所在单位或所在地外调等形式,全面审查考生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函调和外调有关材料需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我校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横跨整个复试录取环节,从复试资格审查开始到开学前,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获得待录取资格后发现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问题的,取消待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