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湖北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如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一、成绩核算
1.专业知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考查,政治理论及2科加试科目,每项满分均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2.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加权后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总评成绩=100×60% ×(初试成绩/初试满分)+40% ×复试综合成绩(复试分项成绩1×权重+复试分项成绩2×权重+复试分项成绩3×权重),各项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
二、录取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进行录取。
2.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复试成绩及格、加试成绩及格(需加试的考生)的前提下,按照招生计划和总评成绩择优录取。
国家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录取。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
(1)资格审核不合格;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3)复试单科成绩不及格;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
(5)经查实复试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
(6)定向就业考生未与在职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4.非定向就业考生按要求转档案到湖北大学研究生院。定向就业生须于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5.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6.拟录取名单将在湖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招生学院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