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沈阳体育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如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录取方法
(一)分数换算。
考生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之和,以此作为拟录取依据。具体成绩换算标准如下:
总分=初试成绩[(政治+外语+业务课)/5]*60% +专业复试成绩[(专业笔试+专业面试/技能测试)/2]*35% +外语复试成绩(含听力)*5% 。
如最后一名出现入学考试总成绩同分并列情况,按照计划名额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如初试成绩同分并列,分别按照初试外国语、初试政治理论、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的顺序取成绩较高的考生录取)。
(二)按照专业(研究方向)实行分类录取。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专业(研究方向)从高到低排序,分别录取。
(三)专项计划单独录取。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占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单独排序录取。
(四)兼顾学科特色和特殊才能。
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含一级)等级证书,在不存在“不予录取”情形下,可直接予以录取。
(五)加分条件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我校依据研招网资料库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将进行核实。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者;
2.资格审查或各层级校验不合格者;
3.存在作弊或弄虚作假行为者;
4.对复试过程进行录播、直播,录取前发布复试试题等违反国家考试纪律者;
5.身体及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不符合录取要求者;
6.专业面试或技能测试有三名及以上考官认为考生能力素质不适合研究生培养者(成绩60分以下);
7.同等学力加试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下者;
8.开学后再次复试不合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