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防科技大学地方硕士研究生复试内容已经公布,复试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一、复试时间及形式
复试时间计划安排在3月20日一4月5日,我校今年硕士复试全部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各招生学院复试工作办法及具体安排详见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例:电子科学学院地方硕士生公开招考复试工作方案
1、专业课笔试
时间:3月29日15:00-17:00
参加人员:全体考生
地点:101教学楼202、203教室
注意:考试大纲见学校招生信息网,笔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
2、综合面试
内容:重点考察考生专业综合能力素质和外语听说能力。采取随机抽题、现场作答、集中评议、量化打分等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专家组根据考生面试情况,本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给出考生综合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含英语能力测试成绩)。
时间:3月30日-31日8:30-12:00,14:30-17:30
地点:101教学楼211-214教室
参加人员:全体考生
注意:①英语测试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的听、说、阅读能力测试,采取听力测验、口语交流等形式。公共外语通过随机抽取英文短句即时朗读和翻译考察,专业外语通过专家英文提问考察。②专业综合能力主要通过考生自述、专家提问等方式考察。自述内容包括本科学习情况、学科竞赛、应届考生汇报本科毕设课题/在职考生汇报工作情况,时间3分钟,不做PPT;专家根据研究生培养要求,从专业基础、竞赛实践、科研素养、发展潜质和综合能力等方面对考生提问考察。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内容:主要考核考生现实表现,内容一般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诚信状况、意志品质等。
时间:3月30日上午9:00-12:00
参加人员:全体考生(本院应届本科生参加学员大队考核)
地点:101教学楼311、312教室
注意:专家查阅考生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与考生谈话交流。考生必须全面客观、准确完备填写资格审查材料4-6,特别提醒要如实填写惩罚处分、心理状况、精神疾病和治疗情况、身体疾病和治疗情况等,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录取,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本院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学员大队统一出具政审意见的函。
各招生学院复试工作方案:http://yjszs.nudt.edu.cn//pubweb/homePageList/searchContent.view
二、复试内容及权重
第八条 复试重点考察考生对本专业基本知识和基本概念的掌握和理解、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并全面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外语听说能力、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诚信状况、意志品质等。
第九条 复试的内容主要包括资格审查、体检、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思想政治考核外语能力测试等
1.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教育部和学校规定的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各招生学院按要求逐一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报研究生院招生培养处备案。
资格审查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 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 、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历学籍核验不通过者还需提供学信网学历学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诚信复试承诺书。以上材料应合成一个PDF文档提交给招生学院教学科研处 (教务处)
2.体检。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凡被招生单位录取的研究生体检标准必须合格。我校研究生体检须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标准,并按学校要求进行传染性疾病筛查。考生应按照招生学院要求前往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及弄虚作假者,一律不得录取。
3.专业课笔试。由招生学院组织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一般为1-2个小时,满分为100分。试题的命制、印刷、保管以及考试的组织参照《国防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考务工作规定》中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
4.综合面试。重点考察考生专业综合能力素质和外语听说能力。复试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含外语能力测试)。招生学科按要求组成复试专家组具体实施综合面试,并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生源情况确定面试内容和形式。综合面试采取随机抽题、现场作答、集中评议量化打分等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专家组根据考生面试情况,本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给出考生综合面试成绩。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一般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必要时招生学院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等方式进行考查。
6.外语能力测试。外语能力测试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的听说、阅读能力测试。各学科(领域)根据实际情况在综合面试环节合理安排,采取听力测验、口语交流等形式进行。外语能力测试的成绩在综合面试成绩中的权重由各招生学院确定。
第十条 招生学院可在以上环节的基础上增加其它合理合规的复试环节
第十一条 考生录取总成绩。考生录取总成绩= (初试成绩÷5) x70% + (复试综合成绩÷2)x30% ,其中复试综合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200分。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录取,资格审查、体检、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