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旅游职业学院提前招生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2023年江苏旅游高中提前招生计划(拟定)
学院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旅游管理学院 | 旅游管理(3+2本科) | 40 |
烹饪科技学院 | 餐饮智能管理 | 40 |
烹饪工艺与营养 | 100 | |
中西面点工艺 | 180 | |
西式烹饪工艺 | 40 | |
营养配餐 | 40 | |
旅游管理学院 |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 60 |
空中乘务 | 50 | |
旅游管理 | 60 | |
导游 | 50 |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50 | |
人物形象设计 | 50 | |
工艺美术学院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50 |
数字媒体技术 | 50 | |
艺术设计 | 40 | |
建筑室内设计 | 120 | |
工艺美术品设计 | 40 | |
国际商务学院 | 电子商务 | 80 |
移动商务 | 40 | |
连锁经营与管理 | 40 | |
市场营销 | 40 | |
现代物流管理 | 50 | |
商务英语 | 40 | |
经济管理学院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60 |
大数据与会计 | 180 | |
金融服务与管理 | 40 | |
信息工程学院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100 |
云计算技术应用 | 50 | |
软件技术 | 60 |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50 |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50 | |
体育部 | 休闲体育 | 40 |
合计 | 1980 |
备注:以上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普通类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校测成绩、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校测语文和数学相加成绩、校测语文成绩、校测数学成绩,参考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报考高速铁路客运服务、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需通过我校面试,面试不合格的考生则调剂到其他专业,按所属科类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艺术类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参考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2”本科考生如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参考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免试条件(仅限报考普通类专业考生,报考3+2本科专业考生不参加)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校测免考,校测成绩按满分200分折算: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十门合格;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市级及以上);
3.见义勇为受市级及以上表彰;
4.高中阶段参加学科、科技、创新、发明等大赛(含团体)并获三等奖及以上(市级及以上);
5.高中阶段获得技能证书(高级及以上);
6.高中阶段参加体育类大赛单项奖获三等奖及以上、团体赛前六及以上(市级及以上)或国家二级运动员;
7.高中阶段参加文艺、艺术类大赛并获三等奖及以上(市级及以上);
8.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十级。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校测免考,校测成绩按180分折算: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县区级及以上);
2.见义勇为受区县级及以上表彰;
3.高中阶段参加学科、科技、创新、发明等大赛(含团体)并获三等奖及以上(县区级及以上);
4.高中阶段获得技能证书(中级及以上);
5.高中阶段取得相关专利;
6.高中阶段参加体育类大赛单项奖获三等奖及以上、团体赛前六及以上(区县级及以上);
7.高中阶段参加文艺、艺术类大赛并获三等奖及以上(县区级及以上);
8.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八级及以上。
第十五条 加分项
1.烈士子女可加20分;
2.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3.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5分;
4.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5.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市级及以上可加10分、区县级可加5分、校级可加3分;
6. 高中阶段参加学科、科技、创新、发明等大赛(含团体)并获三等奖及以上:市级及以上可加10分、区县级可加5分、校级可加3分;
7. 高中阶段获得技能证书:高级可加10分、中级可加5分、初级可加3分;
8. 高中阶段参加体育类大赛单项奖获三等奖及以上、团体赛前六及以上:市级及以上可加10分、区县级可加5分、校级可加3分;
9. 高中阶段参加文艺、艺术大赛并获三等奖及以上:市级及以上可加10分、区县级可加5分、校级可加3分;
10.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十级可加10分、八至九级可加5分、六至七级可加3分。
第十六条 重要提醒
1. 如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人数超过本校高职提前招生总计划数,则所有考生皆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校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
2. 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每一类型加分项只累计加分一次,取加分分值最高项,每位考生加分上限为20分。
3. 报考3+2本科项目的考生加分仅限于1至4项。
4. 免试考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5.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十门合格的考生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其他符合免试或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3月25日17:00前(第一轮)及4月20日17:00前(第二轮)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jslyzjc2021@163.com)并备注个人相关信息(例:姓名+身份证号+考生号+相关证明材料),过时即视为放弃免试或加分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