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音乐统考包含音乐表演、流行音乐、音乐教育、音乐治疗、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等专业,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考试院最新消息为准。
一、统考包含的专业
音乐类专业自治区统考分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两类。
1.音乐表演类涵盖专业:音乐表演、流行音乐。
2.音乐教育类涵盖专业:音乐教育、音乐治疗、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
音乐学专业由高校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自行选择对应到音乐表演类或音乐教育类。
二、考试科目和分值
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声乐五个科目。总分为 300 分,不同类别考试科目分值如下:
(一)音乐表演类
1.器乐方向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四个科目,其中乐理 15分、听写 30 分、视唱 15 分、器乐 240 分。
2.声乐方向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声乐四个科目,其中乐理 15分、听写 30 分、视唱 15 分、声乐 240 分。
(二)音乐教育类
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主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副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五个科目,其中乐理 15 分、听写30 分、视唱 15 分、主项 165 分、副项 75 分。主项选择声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器乐;主项选择器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声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