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音乐统考包含音乐表演、音乐学、流行音乐、音乐治疗、音乐教育、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等专业。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考试院最新消息为准。
一、统考包含的专业
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与省统考科类对应关系一览表-音乐类
序号 | 统考科类 | 对应招生专业 | 统考科目和代码 | |
代码 | 专业名称 | |||
01 | 音乐类 | 130201 | 音乐表演 | 0101音乐表演:101一乐理,102一听与,103一视唱,104A一器乐或104B一声乐 |
130209 | 流行音乐 | |||
130202 | 音乐学 | 高校可根据本校人才培养需要,从0101音乐表演或0102音乐教育中自主选择统考对应科目 | ||
130203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0102音乐教育:101一乐理,102一听写,103一视唱,104A一器乐和 104B声乐(器乐、声乐科目设主、 副项,由招生高校自主确定主、副项安排) | ||
130210 | 音乐治疗 | |||
130212 | 音乐教育 | |||
130308 | 录音艺术 |
二、考试科目和分值
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声乐五个科目。
总分为300分,不同类别考试科目分值如下:
1、音乐表演类
(1)器乐方向
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四个科目,其中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器乐240分。
(2)声乐方向
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声乐四个科目,其中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声乐240分。
2、音乐教育类
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主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 副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五个科目,其中乐理15分、听写 30分、视唱15分、主项165分,副项75分。主项选择声乐的 考生,副项须选择器乐;主项选择器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声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