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舞蹈统考包含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教育、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流行舞蹈等专业。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考试院最新消息为准。
一、统考包含的专业
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本科招生专业与省级统考专业类别对应关系一览表(舞蹈类)
(2024年起实施)
序号 | 省级统考专业类别 | 对应招生专业 | 统考科目和代码 |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
02 | 舞蹈类 | 130204 | 舞蹈表演 | 201-舞蹈基本功,202-舞蹈表演,203舞蹈即兴 |
130205 | 舞蹈学 | |||
130206 | 舞蹈编导 | |||
130207 | 舞蹈教育 | |||
130208 |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 | |||
130211 | 流行舞蹈 |
注:1.专业名称后标记“△”的,相关招生高校可对应该专业所在的省级统考科类,也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跨科类科学确定该专业与其他省级统考科类的对应关系,由招生高校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具体招生专业以在我省公布的当年招生计划为准。
2.序号0*为统考科类代码,*01、*02、*03等为统考科目代码。组考单位可根据统考科类特点设置模块化的考试科目,供考生自主选择报考。
3.戏曲类专业包括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音乐)、表演(戏曲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戏曲表演)等专业,考试内容及考试形式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采用省际联考或校际联考等方式实施。
二、考试科目和分值
考试包括舞蹈即兴、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三个科目。
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舞蹈即兴30分、舞蹈基本功120分、舞蹈表演150分。每个科目按照百分制评分,最终呈现的各科目考试成绩根据相应的分值比例折算后四舍五入取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