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分多少分
2023湖南书法统考科目:书法临摹(一)、书法临摹(二)和书法创作,总分:300分,书法临摹(一)90分、书法临摹(二)90分、书法创作120分。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考试院最新消息为准。
一、统考科目及分值
1.考试科目及分值
书法临摹(一)90分、书法临摹(二)90分、书法创作120分,满分300分。
2.考试地点
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考试全省考生随机编排在长沙市内若干考点,具体考试地点安排见《专业考试证》。考生须在考试前3天开始登录“报名缴费指定系统”打印《专业考试证》,考前一天下午17时-18时期间考生须前往考试地点熟悉笔试考点,查看考室分布示意图、考试注意事项和各项规定,但不能进入考试大楼和警戒线以内。考生必须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专业考试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二、考试目的、要求及内容
书法临摹(一)
(一)考试目的
通过书法临摹,考查考生观察和表现的能力,对楷书、隶书的笔法、结构和章法的综合把握能力。
(二)考试内容
书法临摹(一)为楷书或隶书临摹。考生根据试题所提供的范本复印件临摹,字数30字左右,考试具体要求见试题。
临摹范本:楷书包括《张玄墓志》《张猛龙碑》《元晖墓志》、欧阳询《九成宫碑》、虞世南《孔子庙堂碑》、褚遂良《雁塔圣教序》、颜真卿《颜勤礼碑》、柳公权《玄秘塔碑》、赵孟頫《三门记》;隶书包括《礼器碑》《曹全碑》《张迁碑》《乙瑛碑》《石门颂》。
(三)考试要求
1.试卷为四尺宣纸横向对开(斗方),由考点提供,其他考试用具考生自备。
2.准确临摹。
3.不得落款。
4.不得作与考试无关的任何标记。
书法临摹(二)
(一)考试目的
通过书法临摹,考查考生观察和表现能力,对行书的笔法、结构和章法的综合把握能力。
(二)考试内容
书法临摹(二)为行书临摹:考生根据试题所提供的范本复印件临摹,字数40字左右,考试具体要求见试题。
临摹范本:王羲之《兰亭集序》、唐怀仁《集王羲之圣教序》、米芾《蜀素帖》、黄庭坚《松风阁诗》、苏轼《中山松醪赋》。
(三)考试要求
1.试卷为四尺宣纸横对开(斗方),由考点提供,其他考试用具考生自备。
2.准确临摹。
3.不得落款。
4.不得作与考试无关的任何标记。
书法创作
(一)考试目的
通过书法创作,考查考生从临摹到创作的能力,对汉字结字规律、笔法和章法的把握,以及对线条表现形式的理解。
(二)考试内容
提供七言绝句诗一首,考生在楷书、隶书、篆书、行书、草书中任选一种书体创作。
(三)考试要求
1.试卷为四尺宣纸竖对开(四尺条幅),由考点提供,其他考试用具考生自备。
2.不得落款。
3.不得作与考试无关的任何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