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湖南是新高考,湖南新高考改革从2018年入学高一新生开始,2021年已经进行了首届新高考,采取3+1+2高考模式,不分文理科,考生可以自己选科,给了考生更多的选择,有利于更好地选拔人才。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采用“3+1+2”模式,考试科目由全国统考科目(简称统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简称选考科目)组成。其中,“3”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门统考科目,由全国统一命题。选考科目分为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均由我省自主命题。其中,“1”为首选科目,从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2”为再选科目,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选择2门。
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由统考科目成绩和选考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其中,3门统考科目每科满分150分,直接以卷面原始分数计入高考总成绩;考生选择的3门选考科目每科满分100分,首选科目直接以卷面原始分数计入高考总成绩,再选科目依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高考录取总成绩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19〕10号)规定,以转换后的分数计入高考总成绩。
全国统考科目、选考科目及其他省级统考科目和授权高校自行命制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等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考机构和高校要按照国家规定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值班制度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确保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事发单位须在第一时间直接报告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接到报告后须立即分别报告省教育厅、省招委会和教育部,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围的进一步扩大。
根据考生首选科目的不同,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分为物理科目组合类(简称“物理类”)和历史科目组合类(简称“历史类”)两类。每个考生须从物理类和历史类中选择一类参加报考,不能兼报。其中,报考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可在物理类、历史类中任选一类参加高考,并参加艺术类、体育类相应专业的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具体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22〕15号)和《关于做好全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23〕3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