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云南民族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六条 设计学类专业在文化考试与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文化分(含省级生源地政策性加分)排序投档和录取。
文化分相同的,按专业分择优录取;专业分相同的,则按文化总分(不含照顾分)、语文、数学、综合(或相关选考科目)、外语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后择优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值都相同,则按同分考生处理。
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对投档及录取有统一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音乐与舞蹈学类、美术学类专业在文化考试与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分排序投档和录取。
专业分相同的,则按文化总分(不含照顾分)、语文、数学、综合(或相关选考科目)、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后择优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值都相同,则按同分考生处理。
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对投档及录取有统一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音乐表演专业培养方向:声乐、钢琴和民乐(二胡、古筝、琵琶、阮、竹笛、葫芦丝、巴乌)。
第十一条 部分专业加试要求。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须参加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
第十二条 除外语类专业考生外语语种限英语外(日语专业外语语种也可为日语),其余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学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教学开设大学英语(不限外语语种)、大学日语(外语语种为日语)、泰语(秘书学专业30人、旅游管理专业30人)、越南语(工艺美术专业30人、视觉传达设计专业30人)。
第十三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舞蹈学专业普高招生体格检查身高男生不低于167厘米,女生不低于157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