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华中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业招生简章
华中师范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坐落在武昌南湖之滨的桂子山上,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首批列入国家 “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和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学校始于1903年创办的文华书院大学部,办学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在120年的发展历程中为国家培养了40多万优秀人才。
华中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前身可追溯到华中高等师范学校1952年设立的图画制图系。1953年更名为华中师范学院图画系。1985年,华中师范学院更名为华中师范大学并恢复美术系,2004年成立华中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学院现有教职工73人,专职教师60人,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20人;21人拥有博士学位,占教师总数的35% 。拥有“湖北名师工作室”、“信息化教育空间整体设计”2个省级教学团队。多名教师获评湖北名师、桂苑名师。近几年来,学院教师先后承担和完成多项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以及省级社科项目,其中国家级项目20余项,省部级项目40余项。在CSSCI、北大核心等重点期刊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累计70余篇。
学院拥有美术学、设计学两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现有美术学(师范)、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五个本科专业。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先后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环境设计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
目前在校全日制本科生700余人,硕士研究生近300人。另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近50人。毕业生就业率近年来都保持在90%以上。
学院设有三个系,分别为美术学系、艺术设计系、造型艺术系,成立有文化与教育建筑研究中心、当代艺术研究所、美育研究中心、长江创意设计研究院等4个校级研究基地。主办《美育研究》集刊。
作为华中地区美术教育与研究的重要基地,美术学院人才培养和创作研究成绩斐然。师生作品入选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全国美展、全国版画展、北京国际双年展、观澜国际版画展、第七届世界军运会全国作品展、百家金陵画展等全国各类专业展览上百件。出版专著、画册、教材等数十部,获得省市级各类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奖10余项。
新时代美术学院以党建为引领、以育人为核心,突出美术教育办学特色,积极拓展设计艺术、动画和造型艺术学科的发展空间,坚持改革创新,勇毅前行,力争建设成为国内高水平的美术教育、美术创作与设计应用兼备的研究型学院。
2023年华中师范大学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业不组织专业校考,使用各省专业统考成绩录取。具体招生政策如下:
一、招生省份及计划
省份 | 美术学(公费师范) | 美术学类(绘画) | 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
湖北 | 17 | 6 | 17 |
湖南 | 3 | 3 | 6 |
江西 | 2 | 0 | 6 |
安徽 | 4 | 2 | 0 |
广东 | 0 | 3 | 9 |
河南 | 5 | 6 | 7 |
广西 | 1 | 2 | 6 |
山东 | 3 | 2 | 3 |
河北 | 1 | 4 | 7 |
山西 | 5 | 0 | 2 |
云南 | 0 | 2 | 0 |
四川 | 0 | 0 | 4 |
重庆 | 8 | 0 | 0 |
福建 | 12 | 0 | 0 |
辽宁 | 9 | 0 | 0 |
贵州 | 6 | 0 | 0 |
预留 | 0 | 0 | 4 |
合计 | 76 | 30 | 71 |
说明:1.实际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审核公示为准。
2. 美术学(公费师范)执行国家公费师范生政策,免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600元/月/人。
3.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学生进校后第一年按照大类打通培养,在二年级上学期根据自己的志向,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专业分流,但需达到一定人数方可开班。
二、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文理兼收;对于文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仅招收文科考生;实行“3+1+2”新高考模式的省份,对于不分首选科目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不限考生的首选科目,对于按照首选科目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仅招收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
2.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文化考试和生源省份组织的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业统考,且文化成绩和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的本科录取控制线。
3.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无色弱、色盲。
三、录取原则
1.如我校在生源省份设置在平行志愿组录取,则按照生源省份美术类和设计类录取政策规定,在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控制线基础上,我校按照生源省份投档规则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如我校在生源省份设置在非平行志愿组录取,则在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控制线基础上,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总分×40+省专业统考成绩/省专业统考成绩总分×6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云南省除外)。
3.我校在云南省按照“高考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文化满分×3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70”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4. 我校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高考文化成绩无单科成绩要求。
5.我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如遇同分情况,依次比较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6.如生源省份对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业录取规则有单独明确的要求,我校按照其文件要求执行。
四、入学资格审查
我校将在新生入校后组织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查,经查实若考试认定为有舞弊行为或专业复查认定为专业水平不符合入学资格者,将进行严格审查和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监督机制
我校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考生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027-67867080、67868009 ,邮箱:zb@ ccnu.edu.cn。
六、其他说明
1.考生报考我校即默认为已认真阅读并认可我校招生简章相关规定。
2.我校执行教育部和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2023年有关艺术类招生的相关规定。
3.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ccnu.edu.cn/)和“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官方微信(微信号huashizhaoshengban)是我校普通本科招生的官方信息公布渠道,请考生及家长及时关注,从其他渠道获取不实信息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4.本招生简章由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我校未委托其他机构或任何个人开展招生工作。
七、联系方式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7-67863404、67863374、67862239
网 址:http://zs.ccnu.edu.cn/
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音乐学、音乐与舞蹈学类招生简章
华中师范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坐落在武昌南湖之滨的桂子山上,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首批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和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学校始于1903年创办的文华书院大学部,办学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在120年的发展历程中为国家培养了40余万优秀人才。
自1929年的华中大学(简称华大)教育学院音乐组始,近百年来华中师范大学音乐与舞蹈学学科历经曲折,始终向前。代代音院人的接力奋斗,成就了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人才培养的声誉。学院以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音乐学”(2019年)“舞蹈学”(2021年)的先后获批以及音乐学(师范)专业二级认证(2021年)为契机,面向新时代,致力于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建设彰显学院特色的人才培养体系。音乐学(师范)(含公费师范生)、音乐表演、舞蹈学三个本科专业,面向湖北、湖南、河南、广东、广西、海南、江西、安徽、重庆、四川、云南、贵州、山东等省市招生。现有研究生近200人、本科生近700人。
学院设有声乐系、钢琴系、器乐系、音乐学系、舞蹈系、作曲与指挥系,湖北省音乐教育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中国合唱艺术研究中心(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湖北省学校合唱教育研究中心、红色音乐文化研究中心,音乐研究所、中国陶笛艺术研究所,艺术实践部、社会教育部、音乐教育实践部等教学与研究机构。现有教职员工8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30余人,拥有博士学位、海外教育经历者占50% 以上。多位教师获得国家金钟奖,文华奖,青歌赛合唱、美声、民族唱法大奖,荷花杯和桃李杯舞蹈大奖,中国戏剧梅花奖等。
近年来,音乐学院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音乐教育和音乐表演人才,在各级各类专业比赛中取得了多项大奖。如天空合唱团曾获中央电视台青歌赛银奖,获第十届中国合唱节女声合唱组金奖第一名,先后在国外及国内各大音乐厅举行多场专场演出;舞蹈节目获第六届“荷花杯”校园舞蹈大赛金奖,获全国第二届、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金奖;理论科研论文获得中国戏剧梅花奖等。学院承担和完成了国家和省市级各类科研项目,取得了一系列学术研究成果。遵循“崇德尚美、乐教精艺”院训,学院正朝着“音乐教育领先的国内一流音乐学院”稳步前行。
2023年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不组织专业校考,使用各省专业统考成绩录取。具体招生政策如下:
一、招生省份及计划
1.各专业分省计划
省份 | 音乐学(公费师范) | 音乐与舞蹈学类(含音乐学(非公费师范)、音乐表演) |
湖北 | 20 | 28 |
湖南 | 3 | 15 |
河南 | 5 | 9 |
安徽 | 5 | 4 |
江西 | 2 | 8 |
广东 | 0 | 6 |
山东 | 3 | 5 |
福建 | 9 | 0 |
预留 | 0 | 4 |
合计 | 47 | 79 |
2.专业方向说明
(1)音乐学(公费师范)执行国家公费师范生政策,免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600元/月/人。
(2)音乐与舞蹈学类实行大类招生,包含音乐学(非公费师范)和音乐表演两个专业方向,考生入学后,以入学专业测试成绩为依据,根据自愿原则进行专业分流。
(3)我校招收主项为声乐或器乐的考生,其中声乐主项仅限美声和民族唱法,器乐主项仅限钢琴、长号、小提琴、中提琴、手风琴、长笛、圆号、大提琴、单簧管、古筝、二胡、琵琶、扬琴。
二、报考条件
1.符合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文理兼收;对于文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仅招收文科考生;实行“3+1+2”新高考模式的省份,对于不分首选科目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不限考生的首选科目,对于按照首选科目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仅招收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
2.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形象佳,呼吸、发声器官、听觉器官、手指均无疾病。
3.具有较好的音乐听觉,音乐记忆良好,初步掌握基本音乐理论。
4.考生须取得生源所在省份音乐类统考合格证,且省统考测试主科(或主项)至少包含声乐、钢琴、器乐中的一项。
5.主项为声乐的考生,报考我校仅限美声和民族唱法。
6.主项为器乐的考生,报考我校仅限钢琴、长号、小提琴、中提琴、手风琴、长笛、圆号、大提琴、单簧管、古筝、二胡、琵琶、扬琴。
三、录取规则
1.如我校在生源省份设置在平行志愿组录取,则按照生源省份音乐类录取政策规定,在考生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控制线基础上,我校按照生源省份投档规则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2.如我校在生源省份设置在非平行志愿组录取,则在考生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控制线基础上,按照考生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3. 我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录取时如遇同分情况,则依次比较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含认可加分)、语文单科成绩、英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4. 我校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高考文化成绩无单科要求。
5. 如生源省份对音乐学、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录取有其他明确的要求,我校按照其文件要求执行。
四、入学资格审查
我校将在新生入校后组织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查,经查实若考试认定为有舞弊行为或专业复查认定为专业水平不符合入学资格者,将进行严格审查和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监督机制
我校音乐学、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考生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027-67867080、67868009 ,邮箱:zb@ccnu.edu.cn。
六、其他说明
1.考生报考我校即默认为已认真阅读并认可我校招生简章相关规定。
2.我校执行教育部和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2023年有关艺术类招生的相关规定。
3.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ccnu.edu.cn/)和“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官方微信(微信号huashizhaoshengban)是我校普通本科招生的官方信息公布渠道,请考生及家长及时关注,从其他渠道获取不实信息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4.本招生简章由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我校未委托其他机构或任何个人开展招生工作。
七、联系方式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7-67863404、67863374、67862239
网 址:http://zs.ccnu.edu.cn/
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舞蹈学专业招生简章
华中师范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坐落在武昌南湖之滨的桂子山上,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首批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和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学校始于1903年创办的文华书院大学部,办学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在120年的发展历程中为国家培养了40多万优秀人才。
自1929年的华中大学〈简称华大)教育学院音乐组始,近百年来华中师范大学音乐与舞蹈学学科历经曲折,始终向前。代代音院人的接力奋斗,成就了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人才培养的声誉。学院以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音乐学”(2019年)“舞蹈学”(2021年〉的先后获批以及音乐学(师范)专业二级认证(2021年〉为契机,面向新时代,致力于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建设彰显学院特色的人才培养体系。音乐学(师范〉(含公费师范生)、音乐表演、舞蹈学三个本科专业,面向湖北、湖南、河南、广东、广西、海南、江西、安徽、重庆、四川、云南、贵州、山东等省市招生。现有研究生近200人、本科生近700人。
学院设有声乐系、钢琴系、器乐系、音乐学系、舞蹈系、作曲与指挥系,湖北省音乐教育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中国合唱艺术研究中心(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湖北省学校合唱教育研究中心、红色音乐文化研究中心,音乐研究所、中国陶笛艺术研究所,艺术实践部、社会教育部、音乐教育实践部等教学与研究机构。现有教职员工8O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30余人,拥有博士学位、海外教育经历者占50% 以上。多位教师获得国家金钟奖,文华奖,青歌赛合唱、美声、民族唱法大奖,荷花杯和桃李杯舞蹈大奖,中国戏剧梅花奖等。
近年来,音乐学院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音乐教育和音乐表演人才,在各级各类专业比赛中取得了多项大奖。如天空合唱团曾获中央电视台青歌赛银奖,获第十届中国合唱节女声合唱组金奖第一名,先后在国外及国内各大音乐厅举行多场专场演出;舞蹈节目获第六届“荷花杯”校园舞蹈大赛金奖,获全国第二届、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金奖;理论科研论文获得中国戏剧梅花奖等。学院承担和完成了国家和省市级各类科研项目,取得了一系列学术研究成果。遵循“崇德尚美、乐教精艺”院训,学院正朝着“音乐教育领先的国内一流音乐学院”稳步前行。
2023年华中师范大学舞蹈学专业(艺术舞蹈)不组织专业校考,使用各省专业统考成绩录取,具体招生政策如下:
一、招生省份及计划
1.分省计划
省份 | 招生计划(人) |
湖北 | 9 |
湖南 | 12 |
河南 | 4 |
山东 | 4 |
江西 | 2 |
广东 | 2 |
预留 | 2 |
合计 | 35 |
2.专业方向
我校舞蹈学专业招收舞种仅限艺术舞蹈,不招收国际标准交谊舞中的任何舞种,不招收健美操、啦啦操等非艺术舞蹈专业范畴的项目。
二、报名条件
1.符合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文理兼收;对于文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仅招收文科考生;实行“3+1+2”新高考模式的省份,对于不分首选科目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不限考生的首选科目,对于按照首选科目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仅招收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
⒉.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五官端正、气质良好、身材匀称、体型修长,身体各关节及骨骼均无疾病。
3.建议报考考生身高:女生不低于160cm,男生不低于170cm。
4.考生须参加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舞蹈类专业统考并合格。
5.我校舞蹈学专业招收舞种仅限艺术舞蹈,不招收国际标准交谊舞中的任何舞种,不招收健美操、啦啦操等非艺术舞蹈专业范畴的项目。
三、录取规则
1.如我校在生源省份设置在平行志愿组录取,则按照生源省份舞蹈类录取政策规定,在考生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控制线基础上,我校按照生源省份投档规则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2.如我校在生源省份设置在非平行志愿组录取,则在考生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控制线基础上按照考生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3.录取时如遇同分情况,则依次比较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含认可加分》、语文单科成绩、英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4.我校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高考文化成绩无单科要求。
5.如生源省份对舞蹈类专业录取规则有单独明确的要求,我校按照其文件要求执行。
四、入学资格审查
我校将在新生入校后组织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查,经查实若考试认定为有舞弊行为或专业复查认定为专业水平不符合入学资格者,将进行严格审查和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监督机制
我校舞蹈学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考生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027一67867080、67868009,邮箱: zb@ccnu.edu. cn。
六、其他说明
1.考生报考我校即默认为已认真阅读并认可我校招生简章相关规定。
2.我校执行教育部和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2023年有关艺术类招生的相关规定。
3.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ccnu.edtu. cn/)和“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官方微信(微信号huashizhaoshengban〉是我校普通本科招生的官方信息公布渠道,请考生及家长及时关注,从其他渠道获取不实信息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4.本招生简章由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我校未委托其他机构或任何个人开展招生工作。
七、联系方式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7一67863404、67863374、67862239网址: http://zs.ccnu. edu. cn/
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华中师范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坐落在武昌南湖之滨的桂子山上,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首批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和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学校始于1903年创办的文华书院大学部,办学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在120年的发展历程中为国家培养了40余万优秀人才。
华中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学脉渊源。本科教育始于1994年,新闻传播系设于文学院。2013年,成立新闻传播学院,新闻传播学现为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学院现有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播音与主持艺术4个本科专业,拥有新闻传播学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和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文化传播学”博士学位授权点,与美国密苏里大学合作开办了“新闻学本科双学位合作项目”。现有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约800名。
播音主持专业师资力量雄厚,专业教师来自学界、业界,还聘请了孙汀娟等知名播音主持艺术专家作为客座教授。专业自成立以来,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多方面得到了快速发展。教师主持10余项省部级社科和教学研究项目,发表数十篇学术论文,出版个人学术专著多部。教师团队获得第二届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湖北省特等奖、第二届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全国二等奖等多个教学类大奖。
本专业注重人才培养,在培养学生播音主持艺术专业能力的同时,还着力培养学生的人文社科基础。注重专业的实践特点,鼓励学生“在千中学”。本专业已在全媒体主持和口语传播方向形成了自己的鲜明特色。
本专业师生积极参加社会服务,打造了“新声班”、“艺小时”等美育传播公益项目。本专业师生以文化传承为己任,积极参与中华经典诵读与传播活动,并获得教育部“第三届中华经典诵读写讲大赛‘诵读中国’”全国一等奖等多项大奖。打造的“红色经典阅读与传播”社会实践课程,融理论性、实践性和思想性于一体,具有较大社会影响。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备扎实的新闻传播理论知识和深厚的文化功底,了解全媒体发展现状与趋势,熟知广播电视媒体传播特性,掌握媒介技能与实践操作能力,并具有一定口语传播教育能力的综合性专业人才。
毕业生可胜任广播电视媒体、影视制作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的音、视频主持、播音、配音及新闻采编、出镜报道、节目编导、口语传播等工作,亦可进一步深造,从事播音与主持专业的研究和教学工作。
2023年我校计划招收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26人,不组织专业校考,使用各省份专业统考成绩录取。
省份 | 招生计划(人) |
湖北 | 5 |
湖南 | 5 |
四川 | 5 |
山西 | 5 |
河南 | 6 |
合计 | 26 |
注:实际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审核公示为准。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考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文理兼收;对于文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仅招收文科考生,实行“3+1+2”新高考模式的省份,对于不分首选科目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不限考生的首选科目,对于按照首选科目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仅招收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
2.考生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文化考试和生源省份组织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且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的本科录取控制线。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建议报考考生身高男170厘米以上,女160厘米以上;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无色盲、色弱,无发音器官疾病;普通话水平较高,嗓音条件良好,思维敏捷,语调自然、流畅,表达能力强,有较好的综合艺术素养。
三、录取原则
1.如我校在生源省份设置为平行志愿组录取,则按照生源省份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政策规定,在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控制线的基础上,我校按照生源省份投档规则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⒉.如我校在生源省份设置在非平行志愿组录取,则在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总分×40+省专业统考成绩/省专业统考成绩总分×6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我校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高考文化成绩无单科成绩要求。
4.录取时如遇同分情况,则依次比较考生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和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规则有单独明确的要求,则我校按照其文件要求执行。
四、入学资格审查我校将在新生入校后组织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查,经查实若考试认定为有舞弊行为或专业复查认定为专业水平不符合入学资格者,将进行严格审查和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监督机制
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考生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027一67867080、67868009 ,邮箱: zb@ ccnu. edu. cn。
六、其他说明
1.考生报考我校即默认为已认真阅读并认可我校招生简章相关规定。
2.我校执行教育部和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2023年有关艺术类招生的相关规定。
3.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cnu.edu. cn/)和“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官方微信(微信号huashizhaoshengban)是我校普通本科招生的官方信息公布渠道,请考生及家长及时关注,从其他渠道获取不实信息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4.本招生简章由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我校未委托其他机构或任何个人开展招生工作。
七、联系方式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 027一67863404、67863374、67862239网址: http://zs.ccnu.edu.cn/